一个国家是否能走上这样一个宪政秩序的轨道是每个真正政治家首先要关心的问题。这个宪政秩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就像高速公路网与汽车的关系,没有高速公路网,汽车越多反而可能越没有效率。
但是立宪过程中由于人们对新游戏规则没有信心,会出现输了不认输,因而动乱发生的局面。这种局面在俄国最近的立宪过程中没有出现,但却可能在中国即将发生的立宪过程中出现。其原因是中国人比俄国人个人主义色彩更重(此处并无褒贬含意)。因此,我们有必要记取过往的激进变革的种种教训。
对激进变革的批评是经济学中奥地利学派(以海耶克为代表)的传统。此传统就笔者的知识至少可追嗍到伯克(EdwardBurke)。他在一七九零年有名的 " 法国大革命反省 " 一文中就提出了自发秩序的观点。他认为激进变革的鼓吹者自以为他们了解现有制度的运作和缺失,以为用激烈的社会变革可以改进人们的福利。但是一种能运作的制度往往不是少数人能设计的,而是千万人交互作用而自发形成的,它包含了千万人的个别信息,而这个别信息只有当事人了解,因此,没有任何个人可能完全了解所有这些信息。如果任何个人妄称他了解整个制度的运作及其缺失,而想用激烈的社会运动来改造制度,则他一定会把那些他不了解的奇妙机制破坏掉。他强调社会制度的功能是任何单个人(即使是天才)不可能完全了解的,就像蚂蚁不可能完全了解它们的蚁窝是按什么力学原理设计的一样。有人据此把这类思想称为人不能了解的宗教迷信。但是我却相信这类思想很有道理,因为它说明群体中个体的交互作用自发产生的东西,可以用一种群体智慧(看不见的手)达到个体智慧不可能理解的奇境。用这种看法来观察中国的政治制度演化,我们会更慎重对待一些中国发生的事,不轻易对制度的演变下结论,对自己个人的无知保持一种警觉。
为什么第一个民主宪政制度产生于英国?我认为英国人由伯克代表的思想传统是一个重要因素。政治领导人物对群体智慧的尊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看彭定康领导的香港的政制改革,我们对中英领导人的素质差别略有了一点了解。从最近的 " 末代港督 " 电视片中,我们了解到彭定康在决定是否政改的立法会前夕,对胜负还没有把握,但他不是让制度由个人胜负的利益来决定,而是在给定游戏规则下,尽最大努力与中方和其它各方玩一场公平的游戏。而中方却相反,一切制度安排完全以中方的胜负利益为准则,为了赢,避免输,可以把一个公平游戏规则下(中方和其它各方都积极参予了)产生的立法局废掉。
这种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后患无穷,因为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对公平游戏规则的信心。这种信心是极难建立的。要经过一个很长的渐进的过程。不要以为英国人几年建立这套制度很容易,没有香港政府一百多年来在香港的令人尊敬(decent)行为,谁会相信香港政府对公平选举规则的承诺。中国政府的类似承诺从来就不可信,它在香港的不道德和自私行为再次证明它的承诺不可信。而中国近百年来的动乱都是因为政府对公平游戏规则的承诺不可信引起的。辛亥革命是因为维新党对皇室承诺立宪的不信任引起,二次革命是国民党对袁世凯对宪政的承诺不信任引起的。政府对宪政秩序的承诺不可信,其实是现代中国政治动乱迭起的根源,它造成的内生交易费用使中国失去了步明治维新后尘的机会,而人民对这种承诺的不信任当然是当政者不道德和自私行为日积月累造成的。中国政府在香港的行为再次将这种 " 动乱病毒 " 带到了香港,使香港人民对政府对宪政秩序和公平游戏规则的承诺不信任。中国人说树怕伤根,人怕伤心,解散香港立法局看似事小,实则是伤了香港法治社会这棵大树的根,创立了一个政府机会主义行为的先例。如果香港政府在明年选举时,又以中方赢为标准来设计选举制度,那香港就完全倒退到中国式的反宪政制度去了。
而经济发展像宪政秩序这棵大树上的枝叶,它再茂盛也不能与树根相比。西方的经济发展都是宪政在先,经济大发展在后。英国光荣革命前,政府的贪污和人民的寻租行为(走后门)与中国目前一样。正是光荣革命创立的虚君宪政代议民主,提供了一种机制,使政府对宪政秩序的承诺变得可信。因而政府对财产的尊重和保护成为可信承诺,寻租行为受到限制,有了这些宪政环境,才会有英国的工业革命和经济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