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经验表明,长久的社会生活培养了人们符合交往需要的道德观念与行为准则,合乎道德的行为与合乎道德的观念,在任何地区、国家和民族的社会生活中总是占据主导地位,如果一个地区或者社会出现了普遍违反公认道德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或现象,很少能用人们道德观念与道德素质的状况来解释。比如二战期间,德国人普遍参与的迫害犹太人的行为,你能够用德国人的基本道德素质与所持有的道德观念来解释吗?文革期间,当绝大多数人在社会政治生活中,都以“官话”、“跟形势的话”、符合左的观念的话来表示意见和态度,将自己真实的意愿埋在心里,或只对家里人、对最亲密的人诉说自己真实想法的时候,这种公开普遍的讲假话的行为,能够用那个时期人们道德素质的低下与诚信道德观念的缺失来解释吗?当广大革命群众或红卫兵小将,对“阶级敌人”毫不留情、残酷打击,对地富反坏右和当了走资派的领导、校长采用毫无人道的手段进行精神和肉体折磨,这样的行为普遍发生的时候,从道德出发的解释或者诉诸于革命群众、青年学生道德素养的拷问,就显的苍白无力。同样,当假货横行、造假行为普遍泛滥的今天,用市场参与者的道德水平和道德素质来解释,亦难以让人信服。况且,像汕头地区那样大面积参与骗税的现象,像厦门那样无数人卷入走私的情形,要说是因为这些地区的人们道德水准与道德素质普遍低下,民风不纯、人心不古,那也不符合实际。
二
人的基本道德观念或者说道德本性,人的诚实、守信、爱美之心、恻隐之心,人的公平与正义感,不仅受历史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有生活经验的教训与塑造,是人们社会生活与社会交往的必然产物。在熟人、友人、同学、父母、爱人、子女当中,在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当中,在单位、社区当中,如果你常常说假话、常常昧着良心办事,常常不讲道德,你就很难得到别人的信任,从而失去在此类社会圈子里所能得到的一切。你的不仗义带来所有人对你的不仗义,你的不讲良心导致所有的人对你的不讲良心,你的不助人常常会使自己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实际上,自私和追求个人利益的动机,在正常情况下并不是败坏道德的因素,而是形成社会道德的基础。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利人才有可能利己。自利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在相互依赖的社会生活中,必然产生符合交往需要的道德行为与公认的道德准则。撒切尔夫人在她的自传中这样写到:“社会主义者自信并使许多人也相信,自由经济是基于利润之上的。因此它包含并且鼓励自私自利。社会主义者认为这是自私的,是坏东西。相反,他们认为社会主义的基础是利他主义,是无私的,而且社会主义还会得到这种思想的哺育。这种信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没有根据的……。其原因是,人是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出生在一个家庭,生活在家族、社区和国家中,是在相互依赖的环境中长大的。我们宗教的创始人把这种现象看作是道德的基石。宗教里‘要像爱护你自己那样爱护你的邻居’和‘要像对待你那样对待别人’的教导就是以此为基础的。这种理论不抹杀自己,不是把爱护别人超过爱护自己。相反,他们认为关心自己,为自己负责是理所当然的,并要求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这种理论包含着一个伟大的真理:关心自己是关心他人的基础。”[4]
不仅基本的道德观念是长期社会交往自然形成的,而且人的道德本性或曰“善根”“良心”等等,像地球的温度一样,数千年来很少变化,亦很难得到根本的改造。正如赫伯特.西蒙总结的那样,“人类在20世纪进行了两大试验和无数更小的试验,以验证在高度集中的权力体系中能够通过重大的政治经济制度的的变革来塑造出‘新人’和新制度,实现基本的人类目标。现在人们普遍认识到,新制度不可能有效的运行,而‘新人’尤其不可能产生。在前苏联,人们的动机似乎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没有两样,既不会更自私也不会更高尚。实际上,人类彼此惊人的相似。”[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