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就是宪法规范下的政治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安排程式,是对整个政府的组成及运作程序的规定,是对政治权力、公民权利的具体内容的规定和对两者边界的划定,旨在为政治生活提供一个政治架构和秩序指南。联邦党人的所有努力就是要构筑并通过一部成文宪法,然后以宪法为准绳规划政治权力架构。在制宪过程中,联邦党人所探讨的“重大题目”是要“保护公益和私人权利免遭……党争的威胁,同时保持民众政府的精神和形式”[22],面临“重要困难”则是如何“把政府需要的稳定和能力与对自由和共和政体应有的神圣关注结合起来。”[23]因此,联邦党人把宪政设计纳入共和政体的建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