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果
忽视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的地位,会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在我国,企业的债务主要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不重视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导致 企业高额贷款无法偿还,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多,而债权人利益受损后,反过来又会影响企业筹资,影响企业资本结构,最终影响其他相关者的利益。
二、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地位的理论和现实分析
(一)理论分析
债权人应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占有一席之地,是有其理论依据的。
其一,从现代企业理论来看,其中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企业是一系列(不完全)契约(合同)的有机组合,是人们之间交易产权的一种方式(张维迎,1999)。现代企业理论有两个主要分支:交易成本理论和代理理论。其中,代理理论侧重于分析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及企业成员之间的代理关系。在经济学中,常常强调委托代理关系的这样一个特征,即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掌握信息多(或具有相对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之为代理人,掌握信息少(或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称之为委托人。债权人将资金借给企业后,即与企业经营者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作为委托人的债权人为保证其资金的安全性和获利性,有权监督企业经营者对资金的使用,最好的办法可能就是参与企业财务治理。
其二,从企业财务的性质来看,经济学作为财务学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其发展决定着财务学理论的发展。“在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产生以前,经济学家对稀缺资源和经济效率的关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价格与价值、供给与需求等经济‘运行层面’或‘技术层面’的问题领域,制度经济学将经济分析的视野和领域引入到一个更深的‘制度层面’……,影响公司财务运作效率的关键性因素是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结构。”(李心合,2001)企业财务运作效率是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合理的财务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运作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在重视股东、经营者等利益相关者地位的同时,重视债权人的地位,有助于构筑合理的企业财务治理结构。
其三,从合理的资本结构来看,财务界关于“资本结构”的解释虽然不尽相同,但从资本的所有权来看,普遍认为资本包括自有资本和借入资本两部分。相对于股权资本而言,债权资本具有利息支出抵税效应、较低资本成本和适度财务杠杆收益等积极作用,因此,企业适度负债有助于形成合理的资本结构。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的地位,不仅有利于企业借入资金的合理运用,而且有利于企业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
(二)现实分析
在现实中,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的地位有其重要意义。
1.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中小股东由于势力单薄,加之“搭便 车”思想的存在,往往很难与大股东抗衡,常常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表达对企业的态度。尤其是在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的“一股独大”,更让中小股东望尘莫及。大股东在享有公司重大决策权的同时,并不承担公司经营的全部风险,他们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增加了自己的财富,而把剩余风险留给全体债权人。如果债权人能参与企业财务治理,就可以有效地监督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行为,从而在保护大股东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债转股,即债权转股权的简称,就是指债务人的债权人将其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方面。债转股之所以成当前热门话题主要是由于其作为我国一项重大经济政策肩负具有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重要使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剥离了不良贷款和债转股后,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信贷规模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银行也将增强盈利能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实施债转股使债务变成了资本金,免去了大笔还本付息的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摆脱现实困境,更有利于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长远发展。本文拟从财务管理角度阐述债转股对我国银行业化解不良资产包袱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大意义以及在实施债转股实施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