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审美的价值结构中,悲剧性自有其不同于崇高与雄伟的特点。悲,或者悲剧性,作为一个美学范畴,不等于这两个词通常所意味的悲哀、悲惨、失败与死亡。它的价值恰恰在于表现出人对于这种失败与死亡的抗议与斗争。唯其如此,悲剧才同时显得崇高与雄伟。这一点对于自然景物也是适用的。例如荒寒的古迹,那些颓垣残壁因为呈现出一个民族的奋斗与失败而显得苍凉与沉郁,从而在审美上进入悲剧的范畴。固然斗争是失败了,但正是通过导致这种失败的内在矛盾与冲突(它常常表现为偶然性),才充分呈现出人的顽强不屈而使我们感到振奋与鼓舞。所以悲剧的第一个要素,是悲剧人物人格的伟大,精神和意志力量的伟大:明知要失败,还要坚持斗争,明知不可抗拒,还要向命运挑战。“不可与言而与之言”,“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才见出人格的力量。与之相联系的是悲剧人物的正义性。没有正义性,坚强就变成了顽固,悲剧就变成了喜剧。张志新的死亡是悲剧,但林彪的死亡却是喜剧。张志新的悲剧由于它的无可怀疑的正义性而使我们惊心动魄,我们由于这惊心动魄而产生一种对于更高人生价值的渴望,从而使自己不知不觉地提高到悲剧人物的道德水平和性格水平上。在悲剧的审美经验中,我们由于体验到(不是意识到)这种提高(那怕只是暂时的)而感到一种满足和快乐。这是悲剧审美价值的特点之所在。
在悲剧美学中有几个问题是值得探讨的。一个是悲剧性与必然性的关系。从古希腊到黑格尔,一般认为必然性是悲剧的要素,这是有道理的,即使在张志新的悲剧中,也包含着这样的一种必然性:单独的斗争必然失败,最先起来反抗的人必然灭亡。如果没有这种必然性,张志新的悲剧也就不成其为悲剧了。但是以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代表的另一种意见也是有道理的。他们认为斗争是艰苦的,但失败却并非必然。事实上,人们之所以失败也常常是因为偶然的原因。并且通过主观努力,有可能改变命运。即使有几只船在海上覆灭了,还有无数的船只通过同风暴搏斗平安地到达港湾。把这种偶然性引进悲剧美学,是否需要修正原有的理论呢?还有一个问题是,一般都把悲剧看作雄伟与崇高的最高境界,强调悲剧人物必须是真正的英雄,如何用这一点圆满地说明小人物的悲剧命运呢?果戈里的《外套》,陀斯妥亦夫斯基的《穷人》、鲁迅的《伤逝》,乃至《孔雀东南飞》和《胡笳十八拍》算不算悲剧呢?历史上无数诚实善良的劳动人民,一辈子默默无声地辛劳受苦,长期地被侮辱与被损害,终其生得不到任何一点报偿与慰籍,算不算悲剧呢?这些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中国文学的传统习惯,喜欢给任何悲剧加上一个喜庆的结局。男女主角即使是死亡了,也还要化作连理枝或者双飞蝶得到团圆,至少要变成鬼魂再次出现,达到报仇雪恨的目的。这几乎成了一个公式,这个公式表现出我们民族性格中善良的一面。但是在我们说到喜剧的时候,有必要把喜欢范畴同这种大团圆的公式严格地区别开来。喜剧的要素不是喜,不是善良或者幸福,而是一种深刻的幽默。由于这种幽默总是在荒诞和丑恶习中坚持一种被遗忘了的人的价值和尊严,它又具有一种深沉而又浩大的忧郁的背景。所以另一方面,美学应当把喜剧性和没 思想的可笑性严格地区别开来。下流的噱头、庸俗的插科打诨、和对于残废者的嘲弄,可以博得市民们的哄堂大笑,但却谈不上它有任何审美价值。在艰难困苦中能保持幽默感是智慧的标志。卓别林曾经指出,未开化的人很少有幽默感,“智力愈发达,则喜剧就愈成功”,他所谓的成功当然是指获得高度的审美价值(艺术价值),而不是仅仅引人发笑。我们看司马迁的《史记》,其《滑稽列传》中的主角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具有高度智慧的悲剧人物。喜剧与悲剧的这种内在联系使得喜剧也具有某种崇高性。正因为如此,喜剧也是美学的一个范畴。生活有时使荒谬的事物显得合理,喜剧则在表面的合理中揭发它内在的荒谬。喜剧的笑是对于不合理的笑而不是对于缺陷和不幸的嘲弄。诚然,吴敬梓的《儒林外史》嘲弄了愚蠢,但愚蠢之所以改成滑稽是因为它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上看显得不合理。人穿衣服不滑稽,猴子穿衣服就滑稽,因为不合理。小孩与醉汉跌跤不滑稽,一个壮严持重的人跌跤就滑稽,因为不合理。渺小与邪恶并不滑稽,但本来渺小与邪恶,却偏要装出伟大与仁慈,便显得滑稽,因为不合理。当不合理显得合理而压倒合理的时候,喜剧便含有悲剧性了,这样的笑就是含泪的笑。悲剧由于表现出不合理的为害巨大而激起人们的奋发抗争之情,喜剧由于表现出不合理的虚弱和渺小而引起人们的轻蔑嘲笑之感,它们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