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自己原有住所居住了一辈子,退休后只得进入养老院或是专为老年人建造的老年公寓,脱离了原有的熟悉的社会关系,而不得不去建立新的社会关系,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对六七十岁的老人来说实在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此,许多老年人住进养老院并非出于其主观愿望,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养老院好比集中营一般,断绝了他们与社会的来往,剥夺了他们与社会交往的权利,私密性得不到保障。他们十分渴望能与社会有更多的交流,与子女、亲友能有更多的团聚,渴望能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属于自己所有的环境中,每当节假日有人前来探访时,他们便会对被探访者表现出极大的羡慕。
这种完全社会化的养老模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缺少人性化的模式,它将老年人限制在一个特殊的阶层与特殊的环境中,与家庭、社会隔离开来,忽视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3 家庭养老+社会服务采用社会养老的方式既不理想,政府所需投入也十分庞大,因此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社会服务”机构(assisted?living facility)。这种社会服务事实上是对家庭养老方式的补充,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老年人退休后仍住在自己家中,由机构负责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各种服务,如饮食、交通、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这种服务方式不仅让老年人能继续生活在自己所熟悉的环境中,减少了因环境改变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同时也有利于培养老年人生活自理的能力,延缓衰老的过程。这种养老方式的推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拒绝进入养老院的人越来越多。许多出门在外的年轻人付费请服务机构为其父母提供服务,定期为老人打扫卫生、沐浴更衣、安排聚会、就医等。
与这种机构相配套,在许多社区中修建了“老年日托中心”。除提供餐饮外,中心内设置了许多健身和娱乐设施,并开设了许多课程且收费低廉,受到了老年人的普遍欢迎。
三 对我国未来养老模式的思考与建议
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基数过大,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养老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但在社会服务系统完善以前,这种养老方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而“社会养老”又存在明显的不足,同时很难设想政府能够拿出一笔巨大的资金建立众多的养老机构。因此我们的当务之急,一是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方式建立完善的服务系统,通过良好的社会服务帮助老年人在原有住所内安度晚年;二是要建设适合老年人居住的住宅,或对现有住宅进行改造,以适应老年人需要,使家庭养老成为可能。老年人退休后仍住在原有社区,保持原有社会关系的连续性;同时鼓励活跃期和自理期的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发挥原有专长,投入到社区建设中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如负责社区安全巡视与监管,参与幼儿园和托儿所的工作。这样,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机构的工作,不仅能为社区建设贡献余热,而且能通过劳动充分肯定自身的社会价值,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延缓衰老过程。 既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又可减轻政府负担。
四 关于老年居住环境的创造
采用社区服务与家庭养老结合的养老模式,应注重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并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 1?住宅建设上应考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日本建设省在1995年推出了“长寿社会对应住宅设计指针”,规定今后所有住宅建设都应考虑老年人生活需求,“尽可能在同一楼层配置门厅、厕所、浴室、老年卧室”,“在楼梯、厕所、走廊等空间设置扶手”,“厕所、浴室尽可能确保可供护理的空间”,为老年人创造独立生活的居住环境,为家庭养老创造条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在住宅建设中至少应在多层住宅的底层按照老年住宅的要求进行设计,或为改造成为老年住宅创造条件,如减少室内外高差、将踏步改为坡道、将浴缸与洗脸盆分开以做到干湿分离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