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现金分红能力
高比例派现对机构投资者可能更有吸引力。对此,主要可关注两个方面:
第一,是否具有分配能力。这里,企业的经营状况是主要因素。简单预测,上市公司全年业绩是中期业绩的2倍,剔除应提取的公积金后,再加上2000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即是2001年可用于分配的利润。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财政部出台了多项新会计政策,如新四项计提、债务重组不计入利润等,并且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虽然对当期利润影响不大,但对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影响较大。经调整后,不少公司历年的积攒荡然无存,甚至表现为累计亏损。如此,将大大影响上市公司的分配能力。此外,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还要关注其现金状况。某些公司利润表反映的是“家财万贯”,实际上却有些“虚胖”。这里我们可以用“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衡量上市公司的派现能力。
第二,是否愿意分配。这一点,我们主要应参照上市公司在2000年年报中给出的2001年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上市公司是否已于2001年中期实施了分配。从2001年中报看,仅少数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大部分上市公司将利润留在了年底。但是,不少上市公司在预计分配时,将分配比例的范围设定得非常宽泛,如分配比例为0至100%.对此,投资者很难判断其实际的分配结果。当然,也不乏有些公司2000年留下了丰厚“家底”,2001年又有望取得良好业绩,并给出了较为具体的分配预案。据此,股东有望获得不错的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