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业主对"净网先锋"怀有抵触的另一原因,是他们认为安装"净网先锋"的费用过高。许老板说,安装"净网先锋"价格为每台机器45元,依照海口规定的网吧机器数量标准60台计算,总计人民币2700元。此前安装的"上网实名系统"则有的免费有的收费,像他的网吧就交了600元。
不少网吧业主认为,作为网吧,花数千元安装两个相似的管理软件,是经营成本的浪费;作为顾客,上网时又要刷卡又要登记地接受同一内容不同部门的监管,既麻烦又不合情理;作为网吧监管方,文化部门投资130万弄出个和公安部门相像的"双胞胎",也是一种重复建设。
林明忠对"净网先锋"重复建设一说断然否定。他说,"净网先锋"和"上网实名系统"看似功能重叠实际不能等同,前者主要是规范网吧经营管理,后者更侧重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其次,安装管理软件虽然要耗费网吧一定成本,但这是网吧监管不可缺少的技术设施,且今后也将成为建立网吧市场准入制的一部分。
海南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处长周经刚认为,如果就身份识别、防止超时营业、过滤不良内容等功能来,"净网先锋"和"上网实名系统"的作用是一样的。但具体的情况他不大清楚,不好发表意见。
5、推动网吧规模化、连锁化、集团化进程,调整优化网吧市场结构,将规模小、声誉差、违法经营突出的网吧淘汰出局。
互联网在我国经过近十年的快速,给社会和生活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在经济的细分行业中,网吧这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表现为“散、乱、小、差”,非法网吧给行业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政府有关部门为改变这种状况,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推出“数字文化工程”。但网吧连锁经营绝不是在短时间内通过跑马圈地能够实现的,它牵涉的极其复杂,如不加以防范,很可能给网吧连锁经营带来严重后果。笔者现对网吧连锁经营的特点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网吧连锁经营的特点
连锁经营模式兴起于欧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连锁经营之所以走红,是因为连锁经营通过对若干零售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和统一销售价格是连锁经营的基本规范和内在要求。发展连锁经营是一个成熟的企业用于拓展其服务或产品的有效。于传统意义上的连锁经营相比,我国的网吧连锁经营有以下几个特点:
(1)较强的政府管理
网吧作为互联网重要的文化经营场所,前一时期基本处于散乱状态。“蓝极速”事件的发生,直接导致政府有关部门对网吧行业进行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全国的网吧由高潮中的22万个左右降至的11万个。然而,互联网经济、文化的发展使人们对上网的需求,尤其是通过高质量、高水平服务的网吧上网的需求不断增加。实行网吧连锁经营,是国家从严管理、从严控制总量采取的一种措施。正如《通知》中所述:“促进和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是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重要措施。”
(2)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网吧的管理,集中地反映在许可证的审批方面,即通常所说的“三证一照”。开办网吧必须首先取得文化部门核法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星系产业部门核法的《经营许可证》和公安部门核法的《安全合格证》后,才能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如果开办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连锁网吧,除需符合一定条件以外,还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特别审批,《通知》规定,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不超过3家,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原则上不超过10家。今后要在城市和有条件的地区停止审批非连锁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到目前为止,先后批准了长城宽带、联通等10家单位可以从事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