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劳斯反对依据文本的背景对哲学论争进行说明,因为他视其为“历史主义”的遗风。尽管如此,他在晚年多次把开高他思维大门的钥匙交给读者,引导读者了解其思维方式的起源与变迁。因此,他在讨论斯宾诺莎一书(美国版)的“序言”中写到,他的思想源起于魏玛共和国时期,以当时的犹太哲学(赫尔曼·科恩,弗朗兹·罗森兹威格)为背景,与启蒙运动的紧张关系自不待言。他在自传中借用社会学的观点,认为犹太人当时身处日益世俗化的基督教包围当中,其处境岌岌可危。他将这种险境转换成犹太神学的启蒙话语。他说“解决有限、相对的问题容易,但解决无限、绝对的问题却颇为棘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犹太人不失为上帝的选民。在社会和政治问题范围之内,犹太人问题相对整个人类所面临的所有问题来说最为突出。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至少可以说犹太人不失为上帝的选民。”
要准确地理解斯特劳斯在1965年留下的这段文字,我们得回到20世纪20年代。在上面阐述的内容中,甚至在上述阐述的高度抽象的形式中,斯特劳斯再次强调了他早已确定的进行哲学思考的出发点:深奥博大的精神化活动;通过它(当然不是没有一点强制性)一个具体问题转换成思想史上的一个较为隐晦的象征,这样就非常切合于政治隐喻的修辞话语了。关于斯特劳斯早期的写作动机,我们既不能把它归因于魏玛共和国所面临的实际危险,也不能归因于斯特劳斯为解决犹太少数民族与日耳曼人冲突在寻求一条政治途径即犹太复国主义。实际上,他为许多极为抽象的问题所困惑,如正统思想与启蒙思想、启示与理性、法律与哲学等之间的关系问题。正是它们促使斯特劳斯写出了早年的那些作品。他在以下几方在让人叹服不止:第一,作为一个十分年轻的学者,他能准确地切中思想史转折的脉搏,而上述问题与思想史转折直接相关联;第二,在他的问题研究中,始终不乏哲学研究的气势与活力以及古典文献学所不可缺少的细微与缜密;第三,他所选择的方式虽然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来说于事无补,但却成为深入研究思想史的起点。
他独立完成的第一部著作的主题是讨论斯宾诺莎的。该书是他在“柏林犹太研究所”辛勤耕耘的收获。该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的抱负与雄心。他试图从理论上对启蒙运动起过决定性影响的哲学思想做纯内在的研究。然而,斯特劳斯最后认为,他为此付出了太多而又不必要的代价,因此,他从此告别纯粹的内在批判。在他看来,犹太人传统都可在《旧约·律法书》中找到,并且由上帝强制性地表述出来。然而,一旦人们摆脱正统的犹太教思想,这就意味着解构这种传统背景,进而毁灭这一传统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他试图证明,斯宾诺莎对圣经的研究并非为宗教批判提供基础,而只是预设了这种基础,而且斯宾诺莎对正统派的批评在逻辑上立足于对基本原则的探求之上,也就是说,用启蒙运动的典型批判手法,如讽刺、嘲弄的方式和方法不足以完成对正统犹太教神迹信仰的批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