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重点建议
1998年1月,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一个有关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措施,在省人大常委会新鲜出炉——每年省人代会后,确定10件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由代表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这“重点建议”的选择标准,就是代表反映比较强烈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旦确定了,就要求省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组织力量,进行重点办理。
1998年,在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单学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制定加快我省乡镇卫生院建设有关政策的建议》,该建议一经提出,就被列为当年度的“十大重点代表建议”。经过督办,如今,全省原先破旧不堪的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部改造完毕。
2001年1月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顾秀秀等1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该建议事关重大,会后被确定为当年十大重点代表建议。结果,省政府为广大城市和乡村的困难群众制定了《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并于当年国庆节正式付诸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