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为香港大学教授郎咸平先生呼吁停止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引起经济学界激烈的争论。
对于这场争论,张文魁谈到:我与朗教授的根本区别在于他主张停止产权改革,而我主张规范产权改革。许多人都以为郎教授只是抨击国资流失、反对国企改革中对国资的侵吞,其实这并不是问题的要害,要害在于他要停止国企产权改革。 ”(《张文魁:“我与郎咸平的分歧是根本性的”》中国改革论坛-企业改革2004-9-4)。
既然要不要停止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已经成为争论的焦点,那么,全面认识一下产权、产权制度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就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了。为此,本文就产权、产权制度和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进行探讨。一,什么是产权?
什么是产权?
现代社会生产是由两个方面--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组成的。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客观上存在两种权利要求--生产资料所有权(资产所有权)和生产劳动所有权(劳动所有权)。所谓产权是是资产所有权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简称,是与劳动所有权(生产劳动所有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它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权利,是资产所有者最基本的利益要求。而所谓资产所有权在生产过程中表现为“谁投资谁所有”的分配权和“谁投资谁经营”的管理权,通俗地说,就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和按资分配的权利,也就是资产所有者凭借拥有的生产资料获取剩余价值的权利。
产权在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资本主义前期,资本主义生产特征表现为资产所有者独资经营,企业的生产成果也由资本家个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的产权通过比较简单的方式表现出来。随着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资产所有者个体经营方式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生产对生产资料整体性的要求,于是,就产生了资产所有者合资经营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产权在生产过程中又具体表现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多方面的权利,但它的核心和基础是“谁所有谁受益”的剩余索取权或分配权和“谁所有谁经营”的处置权或管理权。
产权或资产所有权,是资产所有者的基本权利要求,它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权利要求。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们占有不同数量的生产资料,必然表现为不同的利益要求--产权要求。相反,如果每个社会成员在资产所有是没有差别的,那就不会产生资产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因为同样的生产资料形成的资产所有权是相同的,而权利的等同性是不需要通过法律来确认的。
产权,作为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一种权利表现,体现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产权、资产所有权或生产资料所有权,既然它体现的是生产资料方面的权利,那么,它所体现的必然是由生产资料占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封建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具体表现为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占主导地位并起决定作用,因此,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主要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对地租的要求;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以生产工具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占主导地位并起决定作用,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具体表现为资本家或股东对利润的要求。
从劳动者的角度看,所谓的产权也就是对劳动所有权的剥夺和否定。因为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也就是对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否定;同样按资分配也就是对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否定。二,什么是产权制度?
现在我们要进一步了解产权制度。
什么是产权制度呢?
首先,所谓产权制度就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制度。产权制度就是从法律上确立资产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主体地位的基本制度。
其次,产权制度就是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在现代社会生产过程中,所谓的资产所有权表现为资产管理权和资产分配权两个方面。而所谓的管理权也就是资产所有者当家作主的权利,所谓资产分配权也就是资产所有权按资分配权利。产权制度就是从法律上确立资产所有者管理企业的合法性,就是从法律上确立按资分配的合法性。
第三,产权制度就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现代企业作为经济实体具有两种存在方式: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由于在资产所有方面具有独立性,它必须而且也只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价值预定不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波动,我把这种经济实体称之为生产资料实体或资产实体);相反,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因此,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企业,它必须以生产劳动实体的方式存在和发展。与这两种实体相适应,产权制度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而劳权制度则是适合企业作为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