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举的程序当中如何确立选举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能、社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产生方式和工作方式、社区居委会成员报名方式和提名方式、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预选方式、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的辩论方式、投票程序、秘密划票和公开点票等等都是值得关注的。在这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提名方式、预选方式、竞选方式和投票过程是极为重要的环节。我们将结合各地的已经产生的选举方式加以讨论。
(1)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提名方式。目前全国各地的提名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体现了民主的原则,有的则没有体现。在1998年青岛的社区直选中采用的方式是10名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的方式。广西自治区在2001年的城市社区选举试点中推出了三种提名方式:选举委员会提名、选民代表提名和10名选民联署加本人报名的提名方式。在今年的选举中广西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是选民代表提名和10名选民联署提名,并重点采用了候选人自我报名,10名选民联署的方式。2000年南京选举的提名方式为街道招聘并向社区推荐,实际是街道提名。深圳2002年选举的提名方式是选民或户代表或居民小组代表提名产生候选人,另外由街道再按一定的比例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名单。沈阳采取了居民小组、居民10人联名和街道推荐的三种方式。广州采取的办法是由选民酝酿讨论联合提名,然后几上几上协商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在这些候选人当中最后由联名产生的代表和街道提名的代表共同组成。北京所采取的是海选方式,由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数量不限,以直接提名最高的为初步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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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的各种提名方式可以看出,在选民提名中的差异非常之大,有的体现了自治和民主的原则,有的则没有体现。比较来看,青岛的10名选民联名推荐原则和广西的个人自我报名加10名选民联名推荐的原则以及北京的海选方式都体现了民主和自治的原则。自治的原则强调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其领导人的产生方式应该是从本社区中由居民推荐选举的方式产生,而不是由街道和上级的推荐产生。而在这几种方式当中又以广西的个人自由报名加10名选民联署的方式为最好。仅仅由选民直接推荐产生候选人是将农村的海选方式照搬进城,不大适合城市的情况。其实,做不做居委会成员在某种意义上讲,应该是一个选民以自愿原则加选民支持原则为主,而海选的方式是不考虑个人自愿原则的。在城市居民文化和教育水平都比农村高的情况下应该采用自愿原则加选民支持的方式产生候选人,而不是由居民提名但本人并不情愿的情况下产生候选人。在这样的原则之下才有可能产生比较好的候选人。在这种原则下,除了个人自我报名加10名选民联署提名的方式以外,个人自我报名并由居民代表提名的方式也可以是一个采用的方法。这样在社区居委会的初步候选人产生中可以确立个人自愿报名为先,居民代表支持或选民联名提名的方式都是可以应用的,这都体现了自愿和民主的原则,而以选民联名提名方式为最佳。在社区提名中以多少名代表或者多少名选民联署支持可以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目前各地的方法是有的不限数量,有的用10名,而无限制的方法是海选方式的延长,是否适合要依各地情况而定,但这种做法无疑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P>
在提名过程中,一个相关的重要问题是候选人的条件问题,这个问题在各地又有不同的做法,有的地方有年龄限制,有的地方有学历限制。有的地方对主任有年龄和大专学历的限制,例如沈阳市沈河区规定,主任候选人的年龄应在5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而对于副主任人选则要求在45岁以下,也同样要求大专以下;南京的选举要求必须具有大专的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广西和广州的选举则对年龄和学历都没有限制;北京的选举也要求学历在高中以上,年龄在55岁以下。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条件,实际上大家都在摸索,也在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对于文化水平比较高的地方来讲,年龄和学历适当从严都是合适的,而对于文化水平比较低的社区来说以学历和年龄都比较低为好。但是从中国社区一般情况来看,年龄和学历都不宜偏高,以高中和55岁以下为宜。在社区的选举中,没有必要将党政干部应用条例的规定搬来。在选举的实践中有相当多的原来社区改组之前的老居委会成员,他们的年龄比较偏高,学历比较偏低,但是他们的经验比较丰富,也很受社区居民的欢迎。因此在考虑社区居委会成员条件的时候应该考虑这样的情况,广西和广州采取对年龄和学历都没有限制的办法,应该是目前环境下最佳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