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国家赔偿确认 特点 原因分析 控制 预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颁行后,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已明确成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种新型案件。2003年以来,我院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的案件逐渐增多,并有一些案件被上级法院确认违法,这给我院公正司法的形象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并加大了法院的工作与经济负担。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性、合法性,促进司法公正,我院成立以马肖华副院长为组长的课题小组,组织审判监督庭和研究室的力量对此进行专门的调研,最终形成本报告。
一、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的基本情况
以2004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施行为分水岭,我院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分为自行确认和上级法院确认两个阶段。
自行确认阶段即在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施行前,由作出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的司法行为的法院立案办理。对2003年、2004年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的案件,我院均在立案后交由审判监督庭组成合议庭审理。
2003年有:1、社步船厂作为某执行案的案外人以我院错误查封其所有的轮船为由申请确认执行违法案。我院不予确认违法,社步船厂申诉到贵港中院,贵港中院经审理也不予确认违法,社步船厂最后申诉到区高级法院,区高级法院确认我院违法查封;2、黄明良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我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申请确认错误判决案。我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黄明良申诉到贵港中院,贵港中院认为我院作出的有罪判决已为该院撤消,无须再经确认,遂驳回其确认申请;3、黄明良非法办学被本院强制执行拍卖非法办学财产申请确认违法执行案。我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贵港中院亦不予确认,其申诉到区高院(已调卷,未知结果);4、黄明良非法占用土地办学被本院根据行政处罚决定强制迁出申请确认违法执行案。我院不予确认违法,贵港中院亦不予确认,其申诉到区高院(已调卷,未知结果)。
2004年有:1、上海科卫电器厂申请确认不续冻存款行为违法。我院不予确认违法,后贵港中院确认我院没有及时续冻属于不作为违法。2、李广昌以我院没有依其请求查封桂平市磷肥厂的磷肥申请确认违法查封案。我院不予确认违法,后贵港中院作出违法确认裁定。3、黄学仁申请确认执行不作为违法案,我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贵港中院亦不予确认,其申诉到区高院(未知结果);4、黄建竹申请确认法院违法执行案,因已超两年的申诉时效,我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在自行确认阶段,我院对违法确认具有主动权和审查权,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上级法院确认阶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基层法院不再受理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我院被申请国家赔偿确认的案件均统一由上一级法院即贵港中院立案办理。2005年有:1、黄万忠申请确认违法审判案,因已超两年的申诉时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2、尧坤超申请确认执行违法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3、李树春申请确认审判违法,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2006年有:1、蔡达明申请确认执行违法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其不服已申诉到区高院;2、蔡达珍申请确认执行违法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其不服已申诉到区高院;3、黄洁兰申请确认不执行违法案,贵港中院因我院已实际执行而终结审理;4、杨国光申请确认执行违法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5、陈桂英申请确认法警打人违法案,贵港中院经审理不予确认违法。在上级法院确认阶段,我院丧失了对违法确认的主动权和审查权,只被动地应上级法院的要求参加听证,就有关司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