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更为重要的是,建设监理推广数字化监理模式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好处:
一是改变目前监理在工地的高负荷、高强度的“巡回式”管理模式,使得现场监理人员大部分精力不再用于现场巡视,而将多余的精力针对现场实际提前进行预控或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相应减少人员配备数量。
二是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精度和实时性。就传统的工程现场监理而言,效率不高是一个现实的问题,不少的管理行为都是滞后的。以质量控制为例,一般都要等到错误或违规行为延续了一段时间后,才被发现,甚至还需要延迟另一段必要的时间,才能有效纠正。而运用数字化监理模式,则有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质量问题。
三是有利于提高监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在建筑工地运用数字化监理模式时,首先要求监理工作必须及时到位,所下发的函件必须符合规范、标准,且监理工作也必须在规定的程序下或标准下进行,因为记录的大量工程实体同步音像资料可随时再现工程历史情况,这必然要求质量、安全等问题必须按规范、标准去处理。另外,公司的远程监控对监理自身工作也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
虽然数字化监理模式的实施还会有一些操作性的问题和具体实施中相关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更重要的或者说将起决定性推动作用的是我国建设监理要将观念更新换代。这可能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或者也许会产生一个短暂的飞跃。总之。作为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对于这个已经广泛运用于各个经济领域的先进技术——数字化技术,建设监理不应该,也没有理由拒绝。让我们以全新的观念,来推动我国建设监理事业的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