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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9-6 16:43:52'P>
黄玉顺:
首先要把这几个词区分清楚:儒家、儒学、儒教。然后要把它们的历史的实然、当下的应然、未来的必然区分清楚。最后还要区分清楚:宪政涉及的是家?是学?是教?否则就这样:乱成一锅粥!
2005-9-6 17:19:01
王达三:
黄老师来区分下吧。我感觉,家、学、教,没有太大区别。家是人,学是理念,教是实行。三者一体。
2005-9-6 17:19:05
萧武:
我也插一句,个人意见,还是要象王达三先生这样“作之不止”才有希望。任何事情都是这个道理,不作就没有机会,作了就比没作好。
顺便说两句楼上黄教授的问题。
1.窃以为,把儒学改成儒教来支持中国的宪政,这个本身应该是模仿西方的做法。如果借着搞宪政来论证儒学复兴的合法性,就不够正大光明,或者说不够“直”。
2.用什么“学”来支撑一种制度,还从来没有过,而且以后也不会。但我觉得不应该过分拘执于“学”,儒者本来就是吏师兼任的角色,进则吏,退则师。
3.在古代语境里,似乎很少刻意区分学与教,儒家这个说法也是后来才有的事,儒者大概不会说自己是“儒家”吧?只有当“学”已经变成“教”了的时候,才能成为意识形态,也才能支撑一种政治制度。
2005-9-6 17:34:42
诚明:
“把儒学改成儒教来支持中国的宪政,这个本身应该是模仿西方的做法。”有次座谈,刘军宁就是进行这种探讨(大概是从天命观念为宪政的自由、平等寻求支持)。我说“儒学能为我们做的并不比我们该为它做的多多少。况且,这种工作都是事后做的,关键不在理论(因此我也反对把没有宪政的原因归于儒学)”。他说我这个儒家竟然是虚无主义。呵呵!
2005-9-6 17:49:47
仁义5000(网友):
“儒学与宪政”,我喜欢!
1、国教与宗教信仰自由的现代宪法原则。先不谈传统中国“一元而多元”及其实践对此所谓矛盾的较好解决,咱们现看看西方偶像是如何解决的。与人们的想象相反,其实大致有二类:事实上的国教与法律的信仰自由并存,美国是典型;事实上的国教和法律上的国教合一并规定宗教信仰自由,英国和好多北欧国家是典型。可见,无论何种国教都和现代信仰自由原则不会发生必然的冲突。现代儒教作为现代中国的国教有何理论上的问题吗?唯一的问题在于言必称美国的自由主义的教条主义。
2、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宪政。什么时候我们的口径变得越来越像美联社了呢?原教旨主义本是基督教的发明和口号,今天却在东方学的想象或者污名化成为伊斯兰的专利(甚至有人煞有其事地宣扬儒教原教旨主义)。所谓的伊斯兰恐怖主义就不说了,那伊朗的政治制度什么时候又变成原教旨主义的神权国家了呢?据我有限的知识,伊朗的政治实现了民意正当性和超验正当性的结合,虽然不免后者压倒前者之嫌,却也不至于变成神权国家吧!提醒复兴儒教的同志们和善意反对的朋友们,好好研究伊朗的宪政。
3 文化价值的危机、现代性的危机和宪政的危机。传统在现代会发生也已经发生危机,难道现代性和及其产物宪政就没有危机了吗?从舍勒等人的古典社会理论到吉等斯等人的当代社会学理论都指出,现代性本身就充满了一系列二难吊诡,而这种吊诡往往在过快的资本化侵蚀、过激的文化革命或者经济衰落中深化、激化,这就是现代性的危机。就宪政而言,就是民意正当性一枝独大所制造的民主神话和资本全面统治所造成的民主谎话及其二者之间的冲突。为了解决这个危机,则必须将历史的、文化的或者宗教的正当性引入现代政治体制之中。这也就是蒋庆先生的初衷吧。这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至于从此初衷出发而找到的或者到达的道路,则就另当别论。
4诚明老师的仁者式的统战可以理解,秋风兄的自由主义式的对权力的警惕也可以理解,但是达三兄的儒家式忧虑更可以理解。毕竟,秋风的警惕太早了,而达三的忧虑才是切中时蔽。狼来了吗?什么狼?!
5、黄老师的提议甚好。依在下之见,这三者虽联系甚密,不好区分,但主要还是儒教与宪政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