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说来,民间组织很希望能够在自己涉及的领域内多做些事,为政府分忧,但这还需要政府机构转变职能,给予民间组织更多的发展空间。
民间组织难介入
民间组织是否有能力、有责任、有必要参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想必是很难探讨的话题,它是一个涉及到包括机构设置、人际关系、社会环境等很多领域的复杂问题。深追其究竟,恐怕也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了。记者在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的崔晓黎研究员探讨此话题的时候,他对这一结论深有感触。
崔晓黎表示,我国的NGO组织和国外的有所不同,国内NGO组织由于发展很不规范,确实存在着很多NGO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说穿了是一个无钱可赚或“钱”途渺茫的事业,因此,大部分民间组织都把目光投向了经济较为发达的领域,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现实问题。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民间组织真正无偿地投入到公益事业当中去,其成本也是极高的。有些NGO组织开始的想法是很好的,但当其在某一领域所做的公益事业对于地方政府毫无受益,反而会带来很大麻烦的时候,地方政府就往往会表现得较为冷淡,时间一长计划就只能搁浅。
崔晓黎表示,政府从理论意义上来讲应该是非常支持NGO组织介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但农村的实际问题又不太适合民间组织的介入。农村基层组织总体上讲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村党支部,另外一个就是村委会。农村的基层组织是以政府的组织方式成立的机构,它要受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也就是说,它日常的工作实际上就是政府工作的最终执行者。而NGO组织是非政府组织,它的职能特性与农村基层组织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NGO组织想要介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去在现阶段是一个不太可能实现的话题。
此外,农村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地域归属感比较强,长时间以来,村民已经习惯了推举自己信得过或资格较老、德高望重的本村人担任一村之长,因此,他们现阶段还不会接受一些外来的人员对他们进行直接管理,这也造成了NGO组织介入农村基层政权的较大阻力。
崔晓黎认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如何对其进行改革,以促进农村的整体发展,这将是我国现阶段尚需进一步讨论和摸索的一个重要问题。(完,空心雨论文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