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种倡导决不应是民粹主义的。中国传统文化虽然含有丰富的人文文化资源及部分科学文化因素,但同时也含有大量反科学、反人道的内容。对中国传统文化,我们需要从历史和人道的角度出发,进行科学的分析。这样,我们再回顾并认真反思中国传统文化伴随中国社会、文化现代化进程而出现的“失语”现象时,便不会停留在抽象的、表面的“西化”、“中化”的两极结论中,而会发现其中既有历史必然性与人道合理性的因素,也有社会进步所必然付出的人文代价因素,还有文化主体选择失误或能动性不足的因素。让我们对这三类因素或情况 作些具体例释。
(A):在传统文化领域中,那些已经严重阻碍社会进步的“话语”系统(譬如像封建礼教宗法制度及儒家的政治伦理思想等等)在近代全面“失语”,自然应给予完全正面的评价。因为它们的“失语”既是中华民族现代化的表征和成果,也是当代中国继续推进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这属于历史尺度与人道尺度双重否定而“失语”的情况,其对象即通常所说的传统文化糟粕因素。
(B):在传统文化领域中,另有一些极有人文价值的“话语”(譬如适应和谐淳朴田园生活方式而产生的民俗民风及哲学美学伦理观念等等)因不适应时代要求而大面积“失语”,则是中华文明为获得新生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这属于人道尺度肯定却为历史尺度否定而“失语”的情况。
(C):在传统文化中还有一些具有科学价值、适应社会进步需求,或者不影响社会进步、却包含丰富人文价值的文化“话语”,只是因为我们主观上的失误,没得到重视发掘或保护利用,而趋向消亡或“失语”的。这是属于历史与人道尺度皆肯定而应当极力挽救发扬的那部分文化。譬如民间医术、古代建筑、工艺绝活、传统美德和家庭伦理观念等等,也即我们通常说的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像对北京古城风貌、古城墙的保护便是一例。把文明精华说成封建糟粕,使历经战乱没受损失的北京古城,却在和平年代被破坏;在无可挽回的情况下,近年来又有“夺回”之说,又有“重修旧城墙”之举。早知如今,当初何不听梁思成先生劝戒!这种本不该付出“代价”,只能是历史的惨痛教训!
显然,根据如上的分析,中国传统文化要全面“复兴”是不可能了;我们对传统文化工作的重点要放到全面继承保护发展(C)类、尽量发掘整理(B)类上来。如何具体实施,非本文题旨,在此不作讨论。
四、古文论“复语”指导方针:剔除糟粕、承认代价、吸取精华
作为传统文化的构成部分,古文论在当代的“失语”同样也可以分为三类情况。相应地,古文论“复语”的前提就是对这三类情况进行分析,区别对待:剔除糟粕、承认代价、吸取精华。显然,这与既往对待古文论“一分为二”的方针是不相同的。
(A)类情况,即通常所谓古文论中的糟粕因素。对这类因素,我认为也有一个重新认识的问题。譬如《毛诗序》“后妃之德”那种公开服从服务于政治需求的解读方法,属于“糟粕”,当无疑义,延续到“文革”及其以前年代,便是基于这种方法对“利用小说(戏曲)反党”的大批判运动。我这里要提出的是,对于通常被认为是古文论精华的那些内容的性质定位,其中最典型的是对在古文论中“贯穿始终”的“仁政”和“民本”思想或理想的评价 。我认为,从历史主义观点出发,“仁政”和“民本”思想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有其“先进性”,但放到今天,它们同样是糟粕,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无论是“仁政”还是“民本”,都是建立在“君权神授”的君主政治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天赋人权”民主政治基础之上的。中国的民本主义与西方的人本主义(人道主义)之间有着本质差别,决不可同日而语。二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历史已经反复证明,儒家“仁政”的政治乌托邦设计,落到现实中总会变成“暴政”;推行“民本”政治的历代新朝,很快都会“忘本”并因民不聊生而被颠覆。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让它们彻底“失语”,再不能作为传统精华而津津乐道。难道我们希望中国社会二千年来在“治”“乱”“兴”“衰”王朝更替中停滞不前的悲剧重演吗?退一步,即使从纯粹文论建设角度讲,古文论中这种政治思想“贯穿始终”地与审美规律混交一起情况,也造成了它难以实现当代“复语”的根本障碍。因此,如果我们不希望古文论精华也成为封建文化殉葬品的话,便决不能再数十年持续地站在传统儒家立场上看待和肯定这些内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