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进征管手段和征管方式。加快各种税控机的研制、推广和运用,并要求所有企业尽快实行电算化,最终强制实行企业计算机与税务机关联网。对不能实行电算化的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不予注册,以提高监控效果。税务稽查应将调查与审理、执行彻底分开,防止个人说了算。
3、改进考核方式。要增强计划管理的科学性,从经济税源的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市场变化,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计划预测方式,使税收计划的落实尽量与实际税源相吻合,增强完成任务的政策性;要转变征管考核方式,把正确执行政策、应收尽收作为征管考核的主要依据,注重质量考核,既不搞“一俊遮百丑”,也不以“任务论英雄”。不能单纯为了任务而违背政策无税乱收;建立完整的征管质量考核体系,建立一套反映依法征收、依法行政的征管质量、效率目标、成本考核体系,真正实现依率计征,照章征税,杜绝有税不收或收“过头税”的问题。
(六)加强税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1、全面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税法遵从意识。积极引入纳税评估机制,大力推行民主评税、约请谈话等制度,从而使税法遵从观念深入人心,促进依法治税。形成纳税人自觉地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征税人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征税;使用税人树立税法意识,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依法用税的良好局面。
2、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税收管理水平,既要强化税收执法,又要优化税收服务,并要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规范执法,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就是最好的服务。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公平、公开执法,将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公之于众,用公开促公平公正,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得以权代法、以言代法和自立章法,不准随意减免缓税,切实解决税收执法随意性问题;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国家利益;要倡导文明服务,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建立规范的服务体系,努力做到用优质文明的服务,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推动执法效率和服务效率的双提高,促进税收职能的更好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