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本性支出控制制度
政府资本性支出的X效率[所谓X效率,它代表的是来源不明的非配置效率(罗杰•;弗朗茨,1993年)。如果这种效率存在,就称之为X效率,如果不存在,则称之为X低效率。X效率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哈维•;莱宾斯坦(Harvey Leibenstein)于1966年提出来的,这个理论的提出完全是一种观察的结果]要求政府支出的成本最小化,但成本最小化的含义和要求是丰富的。X效率的成本最小化并不单纯是成本的低廉,它是要求在保证最终支出质量与速度条件下的成本最小化,最终支出质量要求公共商品必须是能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不能是“豆腐渣”工程或技术含量低的落后工程。公共商品的生产速度也是要被考虑的因素,因为时间成本也是一种成本,所以X效率的是包含着金钱成本与时间成本最小化效率。当然,X效率的实现并不是自发的,X效率的实现必须要以一系列的完备制度作保证。
发达国家为了保证政府资本性支出的X效率,基本上都建立了严格的政府资本性支出的监督管理制度。在欧盟国家中,法国的监管制度是比较有影响的,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法国对政府资本性支出的监管已经形成了以议会宏观监督、经济财政部日常业务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为主体的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组织严密的财政监督体系。法国政府对公共工程进行监管主要在于:议会对公共工程立项的监督,财政监察专员对公共工程招标的监督,公共会计对公共工程款项拨付时的监督,国家监察员和国家市场专门委员会对公共工程的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法院对公共工程竣工验收的事后监督。
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使人们缺乏效率意识,政府资本性支出尤其如此。这不仅有产权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监督力量不够、政府难以自己监督自己的原因,更为主要的是政府的经济活动往往服从于政治的需要,而政治的需要又是较少考虑效率的。因此,必须大胆借鉴和学习国外的做法,“洋为中用”,建立起我国的政府资本性支出控制制度,即:突出对整个支出过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的原则;强化法律和制度约束,贯彻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间接受益)的原则;科学地引进市场机制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监督的原则。同时,要相应的建立规范的政府投资可行性论证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控,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投资项目的验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
改革政府预算管理制度
政府资本性支出低效率也是预算管理不完善的表现。政府的预算管理活动实际上是财政活动的核心,政府如果希望财政活动的结果使民众满意,就必须使预算管理活动更加科学和规范化。同理,如果希望提高我国政府资本性支出的效率,就必须对我国的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调整预算年度的预算周期,将国家预算更加全面化和透明化,改进预算编制方法。
完善公共选择制度
公共选择是将预算草案上升到法律文件的关键环节,也是一个协调和综合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阶层利益的过程。在公共选择过程中,民主体现得越透彻,公共选择的结果就越能符合大多数人的要求。针对公共选择存在的诸多问题,应该相应完善一系列制度来确保民主的贯彻,尤其完善人民代表资格的选择制度,创造条件使人民代表能够充分了解国家预算的信息,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
创新财政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分税制不利于政府资本性支出效率的保持和提高,为此,应认真做好以下几点:一是重新认识和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职能;二是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游戏”规则;三是强化中央政府的监督和地方民主监督。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是推进市场经济的关键,无论是哪一方面的改革,最后几乎都要落到国有企业的改革上来,比如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外贸体制改革等,都绕不过国企改革这一关。政府资本性支出效率的提高同样也绕不过国有企业改革这一关。我国目前政府资本性支出按经济性质可以划分为盈利性投资、基础性投资和公益性投资(生产公共商品)三部分,其中前两项投资都是针对国有企业的。国有企业投资的效率直接关系到政府资本性支出的整体效率,而事实上我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又低于非国有经济的效率。所以要提高政府资本性支出的效率,就必须在调整国有企业的经济布局和数量、改革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完善相关的配套改革等方面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经济的稳定、持续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