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规定是以直接扬弃费尔巴哈的“人”论为起点的。马克思首先清理了费尔巴哈的“人”论的局限与错误。马克思说:“他[指费尔巴哈——引者注]还从来没有看到现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于抽象的‘人’,并且仅仅限于在感情范围内承认‘现实的、单个的、肉体的人’,也就是说,除了爱与友情,而且是观念化了的爱与友情以外,他不知道‘人与人之间’还有什么其他的‘人的关系’。他没有批判现在的爱的关系”(79)。在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作为生活主体的人决不是费尔巴哈哲学中的“类主体”或“内在的、无声的”孤立的“单个人”,而是“现实的个人”,即“不是处于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规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73),“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71-72),“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71)。这就扬弃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理论视角,生成了马克思生活哲学在主体问题上现实的、历史的与未来的思维,形成马克思生活哲学新的出发点。
透视费尔巴哈与马克思对“人”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二者的思维路径之别。费尔巴哈是立足于自然,从动物与人的差别中、从感性与理性统一性中倚重、偏向于自然的感性、从人存在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中、从人的共同的不变的禀性中来把握“类人”;相反,马克思则是从感性活动中、从社会关系中、从历史中、一句话从人的生产活动之中来把握人,如马克思所说:我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旦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的动物区别开来”(67),由此构成了马克思生活哲学与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人的本质”的根本性的不同,也导致了二者生活思维的原则差异,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生活关系思维、历史思维和开放的未来思维对费尔巴哈生活直观、实体式思维与静态思维的超越。
三 生活世界的构成
在生活世界的构成问题上,二者的理路差异更为明显地表现出他们的生活思维之区别。这种本质区别不是枝节的,而是整体性的,该区别不仅体现在生活的内容(注:指生产系列:(1)为了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2)为了满足新的需要而进行的生产,即生产资料的再生产;(3)人口的生产;(4)生产关系的生产;(5)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生活的结构(注: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生活结构论可以分为“生活静态结构论”和“生活动态趋向论”。)等方面,而且突出地表现在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在此仅就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做一剖析,通过它即可看出二者的思维之别。
由于费尔巴哈把人理解为“类”,所以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人与环境的关系就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在费尔巴哈看来,生活世界是由人和自然构成的。所谓生活,就是人在自然环境中生存。在这里,人与自然是直接面对的,没有任何中介,一切都是透明的。正因为如此,人是直接吃自然界、喝自然界,等等。从认识角度说,人可以直观自然界,可以认识自然界本身,因为自然界是人所直接面对的对象。
对于马克思,情况就复杂得多了。首先,在马克思看来,无论是人,还是人的环境,都不是直接的存在,而是经过中介的存在。他在批判“关于环境和教育起改变作用的唯物主义者”时指出,以为人是现成的、原始的存在,环境是由人造成的,是派生的存在,固然不对;以为环境是现成的、原始的存在,人是由环境造成的,是派生的存在,同样错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55)。这就是说,环境也罢,人自身也罢,都只是实践活动的产物。作为产物,它们都不是直接的存在,而是经过中介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