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之说体现了先秦儒家的民重君轻思想,并非道家之语。《论语·颜渊》:“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但当时汉武帝正热中于“文词”,听了申公的话以后,默然无语,感到失望(《史记·儒林列传》)。
所谓“文词”,即指作为文饰的儒学。汉初不用儒学,一个重要原因是认为儒学繁缛难行,儒者文多质少。汉武帝即位后,多方延揽文学儒者,倾向于黄老的大臣主爵都尉汲黯曾当面指责汉武帝说:“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汉武帝利用儒学的性质(《史记·汲郑列传》)。
汉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年),置五经博士。六年,窦太后死,田帉再度出任丞相。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并再次诏举贤良文学,仍由汉武帝亲自策问。元朔五年(前124年),公孙弘出任丞相,始为博士官置弟子,学成以后第其高下,补郎中、文学、掌故等职。此后儒学利禄之路大开,公卿大夫士吏中儒学之士很快增多起来。史称公孙弘“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说之”(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
元封元年(前110年),汉武帝遵循儒家理论,举行了隆重的封禅大典,标志着汉武帝的功业达到极盛。儒家学说认为,圣人王者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以告天地。在举行封禅之前,汉武帝令诸儒采《尚书》、《周官》、《王制》之文,草封禅仪。诸儒各持一端,数年不就。其后汉武帝听取兒宽的建议,“自制仪,采儒术以文焉” 。对于持有异议、认为不同于古的儒者,都予以罢免(《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史记·封禅书》)。隆重的封禅典礼就这样确定下来。汉武帝的这一做法,实开汉宣帝、章帝封禅“天子亲制临决”之先河(《汉书·宣帝纪》、《后汉书·儒林传》)。
汉武帝“独尊儒术”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儒法兼用。西汉中期以后,儒学实际上并没有成为惟一的正统政治思想,法家思想同时也得到统治者的重视。儒家思想对现实政治政策只起一种辅助、维护的作用,所谓“独尊儒术”也只是名义上的独尊,法家思想才真实显示出汉代的政治本质。汉宣帝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汉书·元帝纪》)王道、德教指儒家,霸道指法家,明确揭示出汉代自开国以来兼用儒法的事实。
史称“汉承秦制”,其中心内容就是承袭秦代的法家政治思想和在法家思想指导下所建立的一整套典章制度。楚汉战争结束,汉高祖即皇帝位,当时制度草创,仪法简约,武将饮酒争功,酣醉妄呼,拔剑击柱。叔孙通知汉高祖有厌烦之心,趁机上言:“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及臣之弟子共起朝仪。”汉高祖问:“得无难乎?”叔孙通说:“五帝不同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顺人情者也。臣可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汉高祖说:“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汉七年(前212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十月大朝,按叔孙通所定朝仪依次行礼,文武百官莫不振恐,皇帝撵出,都俯首不敢仰视。汉高祖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孝惠帝时期,在开国战争、剪除功臣、诛锄诸吕等事件过程中,政策上必然地受到了法家思想的影响。当时具有儒者之称的人物,如陈余、随何、郦食其、陆贾、叔孙通等人,实际上都长于权变,兼通百家。
汉文帝既修黄老,又好刑名。在削藩和平定七国之乱等事件中,也必然地要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当时有影响的政治人物,如贾谊“颇通诸子百家之书”,又拜李斯的同邑、廷尉吴公为师;晁错“学申商刑名”(《史记·屈原贾谊列传》、《史记·袁盎晁错列传》),都具有法家色彩。
汉武帝时内兴外作,设立“中朝”,裁抑相权,利用儒学,重用酷吏,打击豪强权贵,严明吏治,设十三州部刺史加强监察,所有这些都带有法家特点。当时人物如公孙弘“学《春秋》杂说”,“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主父偃“学长短纵横之术,晚乃学《易》、《春秋》、百家言”,张汤以《尚书》、《春秋》治狱,儒法结合,时称“文法”(《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史记·酷吏列传》及《史记·汲郑列传》),同样都具有法家色彩。武帝以后,汉宣帝及东汉光武帝、明帝也都重用酷吏,长于以刑名绳治臣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