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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理解温岭模式在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我们有必要对这一模式所具有的民主性质作一简要的分析。'P>
民主概念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即使在今天仍不能说它的意义空间已经封闭了。对于当下讨论而言,民主概念的两个历史转变显得尤其重要:一是熊彼得将古典的民主概念(直接民主亦即人民的自我统治)转变为工具性概念(代议制民主中选择政治精英的方式);二是福利国家或行政国家的出现,显凸了行政民主的重要性(听政会是最为重要的形式之一)。沿循这一思路,可以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区分民主概念的两个方面:即权力的来源与权力的行使。第一个方面侧重于解决政府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问题。在当今世界的绝大多数地方,选举已成为权力合法化的唯一基础(至少在理论上是如此);第二个方面侧重于政府决策的公开性以及民众参与的问题。依据这两个方面,我们可以设置一个矩阵,其中一维是选举(GOVERNMENT BY ELECTION),另一维是商议性决策(GOVERNMENT BY DISCUSSION OR PARTICIPATION),从而得到A、B、C、D四种类型:(注:这一矩阵的思路是由金耀基先生“香港的政治模式——行政吸纳政治”一文引发的,在这篇文章中金教授谈及G.B.ENDACOTT(他写了一本关于香港政治的书)的一个术语GOVERNMENT BY DISCUSSION”。)
表1
由竞争性选举而产生的政府
是
否
经由协商或公
高
A
B
民参与的治理
低
C
D
上述图象中的"A"表示政府领导人是由民众选举产生的,而且基本政策的制定乃通过与民众协商的方式作出(这种协商是制度化的,而不是临时的权宜之计)。"B"表示主要政治领导人并非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但是在基本政策的制定方面采取与民众协商的方式。"C"表示政治领导人乃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一旦选举出来后就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可以独立作出重大的政治决策;"D"表示政治领导人并非通过选举方式产生,而且其决策风格也是高度自由(通常也许是任意)的。我愿意将"A"称作理想的政治民主政体,"B"称作行政民主政体,"C"称作一般意义上的民主政体,"D"则是专制政体。
尽管上表说明的是宏观政治结构的现象,不过其中的道理对于基层政治分析来说是相通的。因此,村民自治以及乡镇竞选的实践大致坐落在A类范围(这是就政治逻辑而言,因为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乡镇政府也不能视为政体),而温岭模式属于B的领域。显然,民主恳谈会或听政会是“行政民主”的一种形式,其要旨是通过行政方式来体现民意,反映民意,满足民意。借用林肯的著名公式"GOVERNMENT OF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来说,行政民主侧重于"FOR"的成分,其手段是GOVERNMENT BY DISCUSSION ORPARTICIPATION。这种"FOR"的功能用通常的政治词汇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
在肯定温岭模式的基础上,我们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即它对于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所具有的潜在意义及其局限。就笔者的眼力所及,温岭模式的意义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如上所说)温岭模式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切入途径。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既可以从选举开始着手,也可以将优化权力运行的环节作为破题(这一命题局限于乡镇层面,因为村委会选举是法律规定。下面的叙述若无特别的说明,乃以乡镇民主政治建设为分析单位)。当然两者也可以同时进行。需要指出的是,权力运行的方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即使解决了选举问题后,它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换言之,权力来源问题并不能消解或替代权力运行的问题,两者各具相对的自主性。
其次,就改革成本而言,温岭模式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低廉,而且启动改革的门槛亦低。由于不直接冲击既有的权力结构,改革阻力和政治风险大大降低,且调整的利益幅度不是很大,容易为各方接受。从技术角度看,温岭模式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于负责领导工作的干部来说,其可控程度也较大,至少不用担心“翻船”的问题。如果不是从理论出发,而是从中国基层政治的现实出发,那么应该承认民主恳谈会这种政治参与的方式具有很大的开发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