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的观点支持着现代政治中的民主决策制定。除了在瑞士某些地区的值得赞美的例子外,要聚集所有人民开会是未曾发生也不会发生的。而真实的状况则是一连串分散的过程,包括透过媒体的公开讨论,投票选举议会议员与行政官员,于是由他们作出的决定便具有公共决策的价值。这一套分散过程的结果,必须被视为国家或社会的决策。这对政治现实而言是十分重要的。达成某种形式的共同理解是必要的条件。
虽然是必要的条件,但当然不是充分的条件。事情总有出差错的可能。辩论可能受操纵,不同意见可能因信息错误或决策管道受控制而遭到人为的打压,但我们很难了解到底为甚么会出错,因为我们连正确的状况都还没有完全掌握。有人会这样声称:某件事应该是未受强迫的真正公共决策。这种声明可能是假的。我们通常可以了解到要评判这类事件会牵涉到哪些部分:我们将此声明与独立事实做比较,看看两者是否相符。但在此,事实并非全然独立。在部分成立的事实中也包含了人的认知在内。而当我们害怕受操纵,或感到整个过程已经由于缺乏真实的信息或理解而遭到破坏时,我们便要挑战这种错误的认知。
(原载《二十一世纪》一九九七年四月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