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毛泽东和邓小平的当下视阈使他们接受和诠释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时,体现出不少差异,这种差异,就是一种视阈融合。
四
理解和诠释无法避开历史性,但是历史并不是静态的一堆历史事实,正如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所谓“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正是从实际效果史的角度立言的。因此,研究毛泽东和邓小平对马克思社会主义的发展历史,不能不充分考虑他们在理解和诠释马克思主义并且运用于中国建设的实际效果。虽然,就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的理解而言,仍然具有合理性,但当其将此理论运用于中国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的过程中,其效果却并未能达到毛泽东的预期目标,比如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就是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确保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理论实际上是把革命的原义和转义混为一谈,在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已经建立起来以后,还要去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从理论上是错误的,从实际效果来讲,也使天下大乱,给党、国家、人民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谈到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时说:“对于‘文化大革命’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同志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错误。”[12](34页)站在诠释学的立场来看,产生误读是必不可免的,但是并不能因此就认为没有“正读”。相较而言,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和诠释,从其实际效果而言,其对社会主义的诸多认识,显然更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精髓,也更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马克思主义有一个基本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际准。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巨大成就证明,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更有真理性。也正是从实际效果史的立场出发,我们既不回避毛泽东晚年造成的失误甚至错误,但更要肯定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要不然,我们会完全走到相对主义的立场上去,变成没有是非的价值评判。
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科学认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主义实践的深入而逐渐深化的,它表现为一个真理的发展过程。绝对真理性的认识是由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的。在不同历史时期,人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无不受着当时实践条件的制约,只能达到那个时代可能达到的程度。我们不能要求前人给我们提供今天实践发展所要求的理论,正如我们无法为后人提供终极真理一样,但每一代人都必然会承担起时代赋予他们的理论任务,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推向前进。
通过上面对毛泽东和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差异,我们既从诠释学的立场和观点出发,做出了合理的理解,但更重要的是带给我们的启示。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一个发展的体系,它远没有终结。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本身就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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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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