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危机 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乡村治理与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特征说明,尽管家庭承包责任制下乡村治理主体、治理客体和治理模式与人民公社时期相比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是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只是旧制度的延续,其结果必然导致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无法适应农村治理模式变革的需要,其突出矛盾表现在:一方面,农村公共物品制度直接带来农村公共物品供需的严重失衡;另一方面,农村公共物品制度外供给又成为农民负担加重、乡村政府债务危机和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原因。 (一) 农村公共物品制度外供给加重了农民负担,使“三农”问题进一步恶化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仍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供给制度的延续,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存在着制度内供给的缺失问题。从需求来看,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这一需求在“城乡二元”供给体制下只能依靠本辖区乡镇政府制度外供给得以满足。这样,乡镇政府实际面临两方面压力:一是上级政府对其所辖社区治理绩效考核的压力;二是源于本社区内居民对公共物品实际需求的压力。这两方面因素将促使乡镇政府增加制度外公共物品的供给。从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乡镇政府要想获得制度外供给的资金以及政府机构运转的经费唯一办法是向农民“摊派”和“集资”,“三提五统”、“一事一议”等收费项目都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其必然结果将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和“三农”问题进一步恶化。 (二) 农村公共物品供需的严重失衡 首先,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1)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许多地方的水利设施因维修经费短缺,致使渠道淤积堵塞,丧失了抗灾抗旱的基本职能;大型农用固定资产短缺,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交通和通讯设施落后等。(2) 农业科技供给匮乏。从财政对农业的支出结构看,农业生产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占财政农业支出的94 %左右,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所占比重不到1 %。农业科技投入的不足,导致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力度较弱,对农业发展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不强。(3) 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与其所担负的任务不相称,使广大农村地区(尤其贫困地区) 义务教育供给不足问题十分突出。 其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相对过剩,主要表现在: (1)与政府“政绩”、“利益”挂钩的非生产性公共物品供给过剩。(2) 臃肿的政府机构本身就是一种过剩的公共物品。按照我国乡镇编制原则,平均每个乡镇为30~50 人,但实际上平均每个乡镇在300 人左右。(3) 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能反映农民的需求偏好。钱克明以2000 年为例,按效率排列财政支农优先次序应为农业科技支出> 农村教育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支出。但是,事实上自1980 年以来,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实际次序为农村基础设施支出> 农村教育支出> 农业科技支出。 (三) 乡镇政府的债务危机 从公共物品的制度外供给分析看,乡镇政府向农民的集资和摊派,诱发了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和“三农”问题持续恶化,农村税费改革正是这一背景的产物。农村税费改革以“减轻、规范、稳定”为目标,试图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将农民多年来以体制外方式承担的公共品成本有选择地用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合理的加以规范,不合理的加以取消,从而遏制乡村政府打着各种幌子随意向农民乱收费。农村税费改革是解决农民沉重负担的重大举措。但是,由于国家没有将乡村公共物品供给纳入国家财政资金的预算轨道,税费改革使乡镇政府制度外财政收入锐减,而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没有建立,使乡镇政府历史遗留债务无法化解,陷入了繁重的债务危机。 (四) 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 现行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不仅是农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而且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重要原因,也成为城乡关系失衡和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因素。2002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03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2475.6 元,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为3.11 倍。如果把城市养老、就业、医疗等福利性保障考虑在内,那么城乡收入的实际差距为6 倍左右。在消费方面,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额是农村居民人均消费额的2.69 倍;在储蓄方面,我国城镇居民的储蓄是农户的4.65倍;在社会保障方面,农村社会基本保障难以真正落实,城乡社会保障存在较大差距。城乡差距的扩大和失衡不仅使农业为弱质产业、农民为弱势群体、农村为落后地区的格局得以强化,而且以牺牲公平为代价,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产生重大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