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从决策体制来看,人民公社时期公共物品供给是典型的“集权式”组织体制和“自上而下”的决策体制。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充分利用了集权式乡村治理模式的优势,把农民高度地组织起来举办了许多过去无法办到的公共事业,极大地提高了乡村社会公共物品的供给水平。同时,由于广大公社成员或者农户本身没有私有财产,具有较高的同质性,从而对公共物品的需求缺乏主动性和差异性,使得人民公社自上而下、集中而统一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体制变得非常便捷高效。 (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 人民公社体制下的乡村治理模式是特定社会环境下政治推动的产物,它充分利用了高度集权式的组织权威,对乡村社会实行超强的政治和经济控制,从而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为乡村公共物品的制度外供给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是,这种高度集权、政社合一的计划体制本身存在很多弊端,如生产上的命令主义、瞎指挥、任意调拨公社的劳动成果以及分配的平均主义等,限制了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也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的激励结构,使农户实现了由生产者到生产经营者的根本性转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对传统乡村治理模式进行了相应的转变:一是取消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镇政府;二是在农村取消生产队体制,实行“村民自治”。这样,“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这一新的治理体制取代了原有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三级集权式治理体制,乡村治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这一治理模式的特征有: (1) 乡村治理主体逐步多元化。乡村治理主体不再仅限于国家基层政府,而村民自治组织日益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还存在农民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民协会”以及农民个体等也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2) 乡村治理主体——农村基层政府逐渐从农村集体经济中退出,蜕变为一种完全的行政组织。 (3) 乡村治理主体之间存在“双重”的委托代理关系。对乡镇政府来说,其合法权威来自于国家或者上级政府的授权,从而与上级政府之间构成第一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同时,乡镇政府也是农民的代理人,农民与乡镇政府之间构成第二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双重代理角色往往导致乡镇政府容易在履行公共事务角色时发生冲突。
家庭承包制下乡村治理模式的新特点必然要求对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进行相应变革。但是,中国乡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在改革开放20 多年内,仍然是人民公社时期制度外供给制度的继承和延伸,从而造成乡村治理模式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之间不能实现有效统一,表现在: (1) 乡村公共物品组织供给主体与受益主体利益关系的不一致。从农村公共物品的供求关系来看,乡镇政府是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或者生产的代理人,而农民是公共物品生产的成本承担者和需求主体。尽管农民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人,但是由于委托人本身的弱势地位,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因居住分散且缺乏组织性,从而很难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来约束政府的行为。因此,农村基层政府往往会通过“摊派”、“收费”等方式强制性地向农民提供公共物品。 (2) 乡村公共物品制度外筹资对象和筹资方式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民负担直接化、显性化。一是筹资对象由过去的集体组织转向了以农户个体为主,农户成了费用的直接承担者;二是乡村组织的制度外公共物品筹资方式是直接向农户收取,这种筹资方式无疑是对农户生产剩余的直接分割,从而使农民负担由过去的隐性化转变为显性化。林万龙曾利用统计数据将人民公社时期和家庭承包制时期的农民负担做了一个粗略的比较,结果表明,人民公社时期农民间接负担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比例最高达到了35.2 % ,最低为20.0 % ,一般在25 %左右,平均值为24.8 %。⑩根据农业部的统计资料,20 世纪90 年代农民负担平均值为25.8 %左右。如果考虑到两个时期所存在的剪刀差的不同,那么人民公社时期农民所承担的公共物品供给的真实成本将会远远超过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民负担。但是,人民公社时期并没有形成农民负担与农村公共物品制度外供给成本之间的尖锐矛盾。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如果乡村治理模式与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能相互适应,便可以部分化解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所存在的内在缺陷和矛盾。 (3) 从乡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组织生产方式看,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民对自身劳动力享有支配权,从而使乡镇政府在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不能无偿使用农民的劳动力,致使乡村治理主体丧失了利用劳动替代资本的方式来增加公共物品供给的可能。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村劳动力也开始由绝对过剩向相对过剩转变,甚至在部分地区农村劳动力已成为“稀缺”资源。乡镇政府在组织乡村公共物品供给过程中,农民所承担的义务工和积累工开始由活劳动方式变为货币直接支付方式。这样,当农民越来越多地使用货币直接支付乡村公共物品供给的成本时,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农户对公共物品制度外供给的负担就更加敏感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