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红包的人类学研究中,红包之所以成为一种用于社会交往与关系建构的符号性礼物,而替代了传统习俗中的实物性礼物,就在于红包既具有着传统习俗礼物的意义表达与关系建构的功能,更具有了与时俱进的利益互惠与交换的工具性作用(注:阎云翔在其关于礼物的研究中曾详细描述分析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礼物往来及其社会功能,其中包括关于礼金、随礼等先前只具有经济交换功能的钱财现金转化为具有社会涵义的习俗礼物的论述。参见阎云翔:《礼物的流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而作为礼物性的红包到后来之所以会蜕变为商品性的红包,被广泛运用于人们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各个方面,则不仅是因为礼物红包具有着显著的应时顺变的工具性功能,更是由于作为礼物的红包从根本上消解和剥离了传统习俗礼物所具有的人格化特质和自然的物质属性(注:有关习俗礼物转变为交易商品的问题,在格雷戈里的著作中有着极为深刻、准确和模式化的比较分析与论述,其中礼物的人格化及其不可异化性与商品的非人格化及其可异化性是区分礼物交换与商品交易的根本依据所在。参见C.格雷戈里:《礼物与商品》,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从而使作为礼物的特殊物品被普遍化为仅具有实际效用和价值的一般性的生活用品和生产产品了。在红包的这种从钱财实物演变为习俗礼物进而又蜕变为买卖商品的过程中,红包的作用和功能在不断地被丰富与强化,红包的运用也日益被扩展到传统社会交往之外的其他社会生活的领域。在医患互动关系中,正是由于医患交往的特殊性以及医患之间信任建构的特殊性,这才使得融习俗礼仪与市场交换的价值意义为一体、集关系、情感与互惠互利于一身的医患红包成为了促进医患的交往互动,建立起可约束的医患关系和可预期的医患信任的非制度化的有效手段。
四、结语:嵌入性的制度建构
上文分析了医患红包产生的医患关系与信任的根源,揭示了医患红包存在的个体理性的基础,但是这种个体的理性与出于整体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集体、组织乃至全社会的理性未必就是相符一致和协调吻合的,个体理性基础上产生的行为选择所导致的结果往往只是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对集体理性、组织秩序以及公众利益而言,却常常是利小而弊大甚至有害而无一利。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交往与公共生活领域中类似送红包这样的行为无法以“愿打愿挨”作为理由而得到人们的认可与接受,而是一再受到舆论公意的否定、谴责和正式制度规章的约束限制的主要原因。要消除医患交往关系中的医患红包自然离不开正式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但是从本文上述的分析来看,这种正式制度的建构与完善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是医患信任建立的问题,即能够加强和促进医患信任的建立,而不仅仅是利益的奖惩制约或道德意识的重塑。
制度建构的博弈论分析认为,理性行动者的行为目标和动机均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理性行动者首先是一个白利的经济人,而不是一个他利的社会人,因此在与他人及社会的交往互动过程中随时会表现出自利自顾的机会主义行为,制度建构的目的就在于针对这种机会主义的人性倾向与行为动机设置各种约束惩治的有效机制。从这种分析来看,制度建构的立足点并非是对人性本善的信任,而恰恰是对人性本善的根本怀疑和完全的不信任。很显然,这样的一种制度建构不足以解决医患互动中医患信任建立的问题。真正能够推动促进医患相互信任的制度建构应该是能够将人们对制度的信任嵌入在人们的人际信任之中,将人们对组织规章与社会规范准则的信任融入在人们对遵守、维护和捍卫制度规范的典范楷模人物的信任之中,使人们对制度的信任扎根于人们的人际信任之中,相信制度是因为制度是由人们所相信和信赖的人在制定与执行着,而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得到人们的相信与信赖就在于他们能够时时事事的遵守、维护和捍卫着人们所期望的制度。只有这样的一种嵌入性的制度建构,才能够良好有效地约束机会主义的自利行为和惩治破坏制度规章的违规越轨行为,才能够建立起人们对制度的信任以及在制度制约的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真正的相互信任,才能够消除在医患之间的交往互动中存在和出现的医患红包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