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希腊的伦理生活中个体生命与伦理实体达成了一致,因此出现了一种令后人羡慕不已的、具体生动的政治生活图景。人与人之间的自愿的联合,并且这种联合成为每个人的本质,——这就是希腊的伦理实体,希腊的国家。我们看到,真正的伦理生活应当能够为个体生命提供一种通向普遍性的途径。但是,我们也看到,希腊的伦理生活有着它的具体条件和局限性,即人们生活在奴隶制小城邦中,个体生命尚未获得完全的自我意识。因此,现代人是不可能返回希腊那种伦理生活方式去了。
第二节 希腊的精神
(1) 希腊精神的诞生及其特点
黑格尔对希腊的论述并不止于对希腊的伦理生活方式的论述,而且进入到对希腊精神的分析。因为在他看来,伦理生活实际上是一种客观的精神活动,伦理生活解决着一个精神的问题。
现代的伦理生活方式遮蔽了其本质,相应地,现代人失却了精神。而在希腊,伦理生活是人的本质,人们以伦理实体为个体生命的规定性,在这种情况下,希腊是一个精神诞生的时代,现代的哲人回忆起希腊的时候,不仅仅是回忆起希腊的伦理生活,更是将希腊作为精神诞生的摇篮。
首先,我们要指出,希腊诸神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诞生。
在东方的文明中,自然力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把这些力量当成一种绝对的普遍力量的象征而加以崇拜。而在希腊,东方那种给人以压迫感的自然环境让位于人可控制的环境,连绵一致让位于玲珑变化。“人的注意力更大部分集中在自己身上”。(18)希腊宗教与东方的原始宗教不同,诸神不再是自然力量的拟人化。因此,希腊的宗教也就不是通常所说的出于对自然力量的恐惧而产生的一种宗教。
相反,希腊诸神的出现代表着精神的表现。它们“以精神性的个性本身所固有的力量为他们的内容,……作为精神的力量,而呈现于观照。”(19)黑格尔认为这表现在新旧神的战争上。希腊的诸神起源于东方,而这个起源的过程就是希腊的新神战胜那些起源于东方的旧神的过程。这些旧神是巨灵族。这些巨灵代表着天体和地球的威力,并没有精神内容。而新的神的本质,是伦理生活中的原则。如宙斯是政治神,是道德与友谊的保护者;雅典娜正是雅典这个伦理实体本身。这些新的神战胜取代旧的、代表着自然元素的神的过程,就是精神在希腊出现的过程。
在东方,个体生命被湮没有在实体当中,个体生命总是在一种强大的异己力量面前屈服,当然谈不上有精神,而在现代,人把自己作为一个绝对的力量,游里在伦理生活之外,同样也使去了精神,因为作为差异之统一的精神、作为“我们即我,我即我们”的精神只能在伦理生活中培育出来。东方宗教与现代苦恼意识的宗教有一个共同点,即“他们只是把神作为空洞的高深莫测的东西,而不是作为精神来尊崇。”(20)而希腊人的宗教所崇拜的却是伦理生活中体现出来的精神。
由于希腊诸神就是希腊的伦理精神,所以黑格尔称希腊的宗教为民族的宗教,在这种民族宗教中,没有一种神明的属性是陌生于希腊人的。因此,在希腊人对诸神的崇拜中,人与他们所崇拜的神之间有一种相互肯定的关系。“崇拜中表达了对绝对力量的承认与尊重,……但同时这些力量就是人本身的伦理的层面,……是人自己的精神,不是一种外在的实体或本质……作为神受到崇拜的实体是人本身的本质。”(21)在这种宗教中,神并不抽象,它的显现对意识来说是友好的,自由与喜悦取代了服从与统治。因此,自由和喜悦是希腊宗教的特点。这样的宗教又是一种公共的宗教。黑格尔将之称为民族的宗教。这里,民族就是希腊的具体的伦理实体,民族的宗教表达的是民族精神。
其次,希腊诸神的本质特征是和谐,这也是希腊伦理生活、希腊精神的特质。
希腊诸神被具体地表现在希腊的雕像上,正是这些在大理石中所表现的希腊的诸神的形体体现出了希腊诸神的精神特征。神的形象所体现出的精神是:“从必然界的特殊事物的繁复现象以及有限事物的繁复目的所产生的动荡不宁状态中脱离出来,回到自己所特有的普遍性上,也就是把自己更安稳地安置到一种永恒的明白的基础上。只有这样,神们才显现为不可毁灭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未受干扰的统治不是显现于和许多异质外在的东西纠缠在一起的个别事物,而是显现于他们所特有的不可变性和纯真性。”(22)这种不可变性和纯真性使神的外在形象也正象它所表现的精神内容一样,“必须摆脱外在定性中的一切偶然性,一切对自然的依存和一切病态”,(23)这样,神像“具有镇静自持,在外在形式里感到安稳的意味”。(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