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律观方面,过去我们对规律理解得比较死板和机械,似乎凡是规律都是百分之百的绝对必然性,历史规律仿佛就像“火车时刻表”一样机械和确定不移。现在,我们认识到,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严格必然性只是规律的一种形态,而且是省略了很多其他因素(即自然科学所谓“理想条件”下)的特例,规律的常态是统计规律即表现为一定概率的必然性,进一步说,是系统规律,即由一定层次和结构所决定的某种概率的分布。这样,就深化了马克思的辩证决定论思想。与此密切相连,唯物的主体选择论思想从过去的被否定转而被肯定,登上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大雅之堂,在主体选择的普遍性、主体选择的类型、主体选择的作用、主体选择的机制、主体选择与客观规律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上,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外,西方国家科学哲学、解释学乃至后现代思潮等学说中的很多有价值的思想,中国儒学中注重道德教化和个人修养的德治思想、“天人合一”思想、“和而不同”的和谐思想等,也被大量地吸收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来。
由上可见,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实践在发展,时代在前进,科学在进步,世界和人生的丰富多采和不断变化发展,要求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与时俱进。可喜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只要是正确的东西,即使马克思、列宁没有讲过,我们也要照着去做。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讲了多少“老祖宗”没有讲过、但又是十分正确并且对中国发挥了巨大指导作用的新话啊!我们必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导新的实践。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站在现时代的高度,更好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使绝大多数人生活更美好。
四、着眼于现实,搞清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关系
西方学者大多把马克思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学说,列宁所说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 [11],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研究这种狭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般称之为“马克思学”。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所有观点和学说,都属于马克思主义范畴。
我们不是研究“马克思学”(也不是研究“毛泽东学”、“邓小平学”等),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说过什么和怎样说的,其实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他们所说的内容中,哪些是我们至今仍然必须遵循而不可违背的东西,因为我们是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来研究的。
笔者已经多次说明,马克思主义具有狭义、广义和第三种含义。狭义是指“马克思以及恩格斯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广义则包括从马克思直至今天的发展,所谓第三种含义是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说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亦即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它同作为个人思想体系的“马克思学说”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它同样以马克思的名字命名,但是,二者之间又有重要差别,不能等同[12]。同样,作为我们指导思想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个人的哲学,尽管二者之间在基本观点上是一致的,前者对后者存在着继承关系。
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不能简单等同于马克思哲学,有两方面的理由:
一方面,马克思哲学是既成的、已经定型的东西,而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不断发展的学说,它包括许多新的研究成果。如上所述,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源于马克思的哲学,但又不限于马克思的哲学,总体上高于马克思的哲学。前者对后者存在着发展关系。
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哲学尽管在总体上是正确的,但也仍有个别的不尽科学之处,对此也不必讳言。由于马克思的哲学含有这样的不足(任何人的思想体系都存在类似的问题),所以,作为我们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马克思哲学又存在着矫正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