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网络社会 网络社会文化 同源性 非同源性
一、问题的提出及理论回顾
(一)网络社会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社会文化现象
网络这种突生的全球性资源、媒体、社会联结是一个整体,它由信息技术、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以数字形式流动的信息四个部分通过技术链接构成。网络是现实的,是现实人类社会发展的文明成果和一种新的技术条件与同构环境;同时,这种新的技术条件与同构环境,既为网络社会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技术基础,又赋予了网络社会以人文精神。但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不是网络社会。网络社会的产生与发展包括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是技术条件??网络;二是社会条件??社会信息化过程产生信息化社会结果??有赖于以此为基础的新的交往与存在方式的形成;而且正是因为后者,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具有和反映着现实社会的人文精神。
基于“虚拟?真实”范式,网络社会是一种二律背反的社会文化现象。正如学界已有的研究认为:“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并依存于现实社会”(戚攻,2000),网络社会又是一种“全新的社会存在方式”(童星等,2002);网络社会是“我们潜在的家”(埃瑟 戴森,1998),网络社会又是一种“流动空间”(M.卡斯特尔,2001);同时,网络社会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两个人类活动的侧面产生交流的共同基础(M.卡斯特利斯,2000),网络社会又是“一种中观的技术结构”(戚攻,2004)等。
由网络社会二律背反的属性使然,网络社会既是人们能够借助以往经验和文化互动的新环境,又是需要人们重新认识的“另类空间”(胡泳,1999)。因而认知和揭示网络社会,就具有同源性与非同源性两种路径与方法。笔者提出同源性与非同源性命题,一方面是对网络社会、网络社会文化研究中存在的二律背反现象的性质的一种理论规制,并认为这一理论规制能更好和更准确地厘清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如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是同源性的,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又是非同源性的;另一方面,也是对“虚拟?真实”范式的一种修正。因为,“虚拟?真实”的研究范式及假设存在缺陷,如“虚拟”在中国文化中主要是指“不符合或不一定事实的,假设的”(引自《现代汉语词典》1978:1287-1288)而英文Virtual一词是指“实质上的、实际上的、事实上的(almost what is stated ;in fact thought not officially)”(引自《新英汉词典》1985:1572-1573);而且“虚拟?真实”的研究范式,引导研究者侧重于一种“对立”或“区别”的视角,甚至诱导人们忽视??引导、矫正和规制网络社会文化的基元仍在现实社会文化中。
(二)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文化
“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文化”是两个相互联系但有区别的命题。网络是人类在社会发展中创造的一种物质技术条件或一种交往与互动的技术环境。在这个意义上,它属于广义的文化范畴。广义的文化与文明相近或相同,并包含着人们对自然界的开拓之意(郑杭生,1997)和“人类在复杂迷离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之意(顾小存,1982)。把网络本身作为一种文化进行研究和把网络这种物质技术结构及形态所孕育和表现的文化作为研究对象,二者是不同的(这里并不否定其联系)。这里的区别虽然细微,但却很重要。事实上,学界已有的研究包括笔者本人,都是当研究需要从网络的物质技术特性转向它的社会属性时,便在研究的逻辑理路上进行了转换的,即“网络??网络社会”、“网络文化??网络社会文化”。
